12月5日下午,新美星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先生于12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涉嫌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控制账户组在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交易新美星股价,以便何德平所持限售股解禁后获得好的回报。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上涨33.11%。经测算,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账户组盈利4783.56万元。同时,何德平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未如实告知上市公司有关持股情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83.56万元,并处以1.44亿元罚款;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何德平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最终结果以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公开信息显示,新美星主营液态食品包装机械的研产销,现有股东1.24万户。该股股价6.45元/股,总市值不到20亿元,今日股价有可能受到负面影响。公司表示,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何德平先生个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但如果证监会正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公司亦可能面临再融资受限和重大资产重组受限风险。
现在我们可以从基本面的角度看一看新美星还有哪些风险:
从营业额方面来看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位5.19亿元,同比去年同期的营业收入下降了33.14%。
在同行业147家公司营业收入中排名第95,处于行业的中下游。
从运营能力来看,新美星的总资产周转率一直在0.1-0.5之间波动,说明企业的销售能力不是特别的强。销售能力不强,投资的效益也会相应减弱。
在同行业147家公司营业收入中排名第95,同样处于行业的中下游。
总体来说,新美星的风险价值远远大于投资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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