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000 万元(本议案项下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其中 140,000.0000 万元拟用于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宏发电声”)及其子公司实施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直流继电器产能提升等项目。因此,公司、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创光电”)和宏发电声签署了《关于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公司拟以 140,000.0000 万元认购宏发电声发行的股份,联创光电以 535.0000 万元认购宏发电声发行的股份,以对宏发电声进行增资。
宏发电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联创光电持有宏发电声22.0424%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联创光电作为“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联创光电共同向宏发电声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工业”)借款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汇盛工业间接控股公司控股股东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范钛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汇盛工业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 100%股权、云南安盛创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云南安盛创享旅游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3377%合伙份额、成都民生喜神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云南城投海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成都鼎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海南天利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75%股权、海南天利酒店有限公司 75%股权、云南金澜湄国际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5%股权、云南温泉山谷康养度假运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9%股权、云南城投众和装饰有限公司 30%股权共计 11 家下属企业股权及份额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旅集团”)下属公司云南康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康启公司”);同时,公司拟将持有的昆明云城西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云南艺术家园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51%股权、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30%股权、云南中海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股权、云南招商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40%股权共计 5 家下属企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外出售,康启公司拟参与公开竞买并保底摘牌。(上述资产出售中涉及的下属企业下称“标的企业”,拟出售标的企业股权或份额下称“标的资产”)
公司已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确定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均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根据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公司持有的上述标的资产的评估净资产值合计为-31,589.08 万元。评估结果尚需报有备案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备案,最终评估结果以经有备案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拟将持有的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 100%股权等 11 家标的企业股权及份额以22,183.77 万元的价格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康启公司;同时,公司拟将持有的昆明云城西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等 5 家标的企业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外出售,挂牌底价合计为 51,393.63 万元,康启公司拟参与公开竞买并保底摘牌。本次交易最终转让价格以经有备案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计算,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负值,则按照人民币 1 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审计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之间产生的损益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康启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康旅集团的下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华建集团韵筑公司拟协议转让新江湾城公司4%股权暨关联交易】
为盘活存量投资项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韵筑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新江湾城公司4%股权给交易对方现代设计集团,交易对价暂定为人民币121,405,922.97元。
现代设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现代设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宏发电声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35万元,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放弃了参股子公司宏发电声本次增资的部分股权的增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宏发电声的股份由22.0424%变为20.000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集团”)拟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路支行申请的 1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为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申请的 1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同意公司向长沙水业集团就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同金额、同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五向担保方长沙水业集团支付担保费。
长沙水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云南锗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2021 年 6 月 10 日,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滇池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3,800 万元(其中:敞口用信额度 4,000 万元、低风险用信额度 19,800 万元)、5,000 万元,有效期限均为一年;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云锗”)将其位于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金铺魁星街 666 号的 1 幢(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呈贡区不动产权第 0013316 号)、3 幢(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呈贡区不动产权第 0013312 号)房地产抵押给广发银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上述广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中的 4,000 万元敞口用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担保合同签署并取得借款之日起,至全部归还贷款之日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沧飞翔”)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质押给招商银行,为上述招商银行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自担保合同签署并取得借款之日起,至全部归还贷款之日止)。
临沧飞翔为公司控股股东,包文东、吴开惠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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