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绍兴发布3日消息,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布协调小组办公室6月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限购,对在市区已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拆迁安置房除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还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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