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收购上海汉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
基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伊泰化工”或“被评估单位”)的发展前景,公司和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伊泰集团”)按照持股比例分别以现金不超过 210,049.10 万元、22,821.30 万元同比例收购上海汉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汉磬”)持有的伊泰化工 32.20%的股权。
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伊泰化工 61.15%的股权、上海汉磬持有伊泰化工32.20%的股权、伊泰集团持有伊泰化工 6.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伊泰化工 90.2%的股权、伊泰集团持有伊泰化工 9.8%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豫能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豫能控股拟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濮阳豫能 100%股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经投资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濮阳豫能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26,284.42 万元。以上述经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本次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为 126,284.42 万元,其中豫能控股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金额为 83,230 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65.91%;支付现金对价 43,054.42 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34.09%。
豫能控股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3,054.42 万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盈康生命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盈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100%股权,交易金额为 63,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盈康生命将持有苏州广慈 100%股权,苏州广慈将成为盈康生命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盈康医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盈康医管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为宝信软件拟通过发行 A 股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马钢集团、马钢投资、基石基金、苏盐基金、北京四方持有的飞马智科 75.73%股权,其中:向马钢集团、马钢投资、基石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向苏盐基金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比例为 30%,剩余 70%为现金方式支付;向北京四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飞马智科将成为宝信软件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马钢集团、马钢投资与本公司均为中国宝武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马钢集团、马钢投资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维科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江西维科”)拟与参股公司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简称“维乐电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江西维科将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长堎工业园坚磨大道699号的房屋出租给维乐电池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及员工住宿。租赁期限为10年,即从2021年01月20日起至2031年01月19日止。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784583.00元,该租金含税(税率9%),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按上年租金递增3%。该租金的有效期为三年,自第四年起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双方参照届时的厂房所在区域市场行情协商决定租金,原则上不低于第三年租金。任何情形下江西维科提出的租金不得高于厂房所在区域市场行情。
公司直接持有维乐电池 42%股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东文、董事兼副总经理陈良琴在维乐电池担任董事,维乐电池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收购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资产”)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信通”)20.00%股权。本次交易以北交信通截止 2020 年 8 月 31日评估值为基础,按照国有资产招拍挂出让程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 3,740.8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挂牌成交价为准。
交大资产持有公司股份 6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交大资产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华凯创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南平芒励多、罗晔、南靖超然、易晟辉煌、晨晖朗姿、繸子马利亚、李旭、黄立山及汇丰大通壹号合计持有的易佰网络 9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易佰网络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参与本次交易的易佰网络剩余 10%股权,由上市公司后续根据易佰网络经营业绩等情况以现金方式收购,具体收购估值、时间另行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包括周新华在内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以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决定为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偿还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银行贷款、“易佰云”智能化企业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25%。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之一周新华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罗晔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的配偶,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向周新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和向罗晔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易佰网络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500万元受让陈建新先生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新利”)2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虞新利80%股权。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多氟多与南宁产投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以下简称“南宁科创投”)、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以下简称“晟宁投资”)、广西宁芯聚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芯聚锂”)签订了《锂电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由南宁科创投、晟宁投资共同发起设立规模为 6 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即南宁科晟能源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与多氟多、宁芯聚锂共同出资设立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南宁项目公司”),依托多氟多自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建设锂电池项目,主要生产锂电池及相关配套产品。
南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5.9 亿元,其中南宁产投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由该产业投资资金认缴出资2.9 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 2.7 亿元,广西宁芯聚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0.3 亿元。
宁芯聚锂合伙人李云峰先生为本公司的董事,从而宁芯聚锂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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