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时任董事长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原创 老杨  2021-04-22 09:48  阅读 6,400 次

当事人: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申华控股,A股证券代码:600653;

李晓航,时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 毅,时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 鑫,时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 方,时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对外担保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发展)向银行存入一笔 1.59 亿元的定期存款,以此为沈阳广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广泰)向该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46%。另经核实,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2,004.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39%。公司为沈阳广泰提供担保,应当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但公司未就前述担保事项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0 年 12 月15 日才予以披露。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2020年 12 月 18 日,沈阳广泰已补足所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资金,申华发展对沈阳广泰的质押担保责任同日解除。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债务逾期事项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债务逾期情况,累计债务逾期金额为 7,343.95 万元,达到公司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公司为原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逾期总额为 4,565.48 万元,担保到期日至 2020 年 7 月 27日;二是公司为子公司陕西申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 1,689.47 万元,担保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0 日;三是公司为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 1,089 万元,担保到期日为 2020年 11 月 11 日。上述担保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损失。按照规则要求,公司应当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 15 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形下,及时披露担保债务逾期进展。但公司迟至 2020 年 12 月15 日才对外公告上述债务逾期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李晓航、时任董事沈毅、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时任财务总监杨方予以通报批评

查看PDF:关于对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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