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升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64,500.00 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36,086,161 股(含本数)。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集团”)签署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矿冶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矿冶集团累计持股比例不低于 2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矿冶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矿冶集团持有公司 115,160,39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39%,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首钢股份拟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京投控股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7.6729%股权;同时,首钢股份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京投控股、京国瑞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9.1823%股权。上市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京投控股持有的京唐公司11.5094%股权、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京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京唐公司 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鉴于京唐公司属于重资产企业,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903,402.84 万元为京唐公司的最终评估值,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京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903,402.84 万元,按此确定京唐公司 19.1823%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56,939.44 万元。
【桐昆股份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磊鑫实业”)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公司与磊鑫实业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磊鑫实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 11 日,甲乙双方签署《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约定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4,455,507 股(含本数)股票,为支持甲方的发展,乙方愿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乙方本次认购数量不超过 124,455,507 股(含本数)。现发行人拟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122,588,674 股(含本数),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行人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事宜,双方在《认购协议》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认购协议》“鉴于”部分第二款变更为: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122,588,674股(含本数)。为支持甲方的发展,乙方愿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7,000 万元。
二、《认购协议》第一条“定义”部分第一款变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指甲方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不超过 122,588,674(含本数),若甲方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乙方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双方确认本次认购股份的最终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
三、《认购协议》第四条“认购数量”变更为:乙方本次认购数量不超过 122,588,674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乙方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双方确认本次认购股份的最终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
四、除上述修改外,《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
五、本协议作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与《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从事高技术壁垒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的生产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为保持对国际市场的深度开发并与国外先进制药公司开展合作,辐射东南亚及“一带一路”市场,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投资 105 万美元,持有博瑞印尼 35%的股权。为了进一步巩固公司对国际市场的战略布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博瑞香港拟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博瑞印尼增资 330 万美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 48.3%,从而对博瑞印尼实现控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前,公司通过博瑞香港持有博瑞印尼 35%的股权,博瑞印尼为公司之联营企业,公司于 2020 年 4 月离任监事张丽女士任博瑞印尼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认定博瑞印尼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安徽长基项目建设资金尾款支付及前期投产运营资金支持,使用期限自公司将款项付至安徽长基银行账户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安徽长基所欠公司的实际金额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安徽长基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资金使用费用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20%计算。
安徽长基是由公司和上海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基”)共同投资的公司,由于安徽长基少数股东上海长基未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天通控股减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届满及继续减持暨关联交易】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通股份”或“本公司”)前次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23,以下简称“亚光科技”)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到期。公司与关联方海宁东方天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天力”)作为一致行动人,现合计持有亚光科技 73,311,456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指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之后的总股本1,007,559,123 股,下同)的 7.28%;其中本公司持有亚光科技 66,362,5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6.59%,东方天力持有 6,948,956 股,占其总股本的 0.69%。公司拟自亚光科技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亚光科技 66,362,5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6.59%。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公司与东方天力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公司与东方天力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2%;采用协议转让的,公司与东方天力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5%,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通过将其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尾款收益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保理”),华金保理向项目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本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3 亿元(含本数,下同),融资成本不超过 7%/年,融资期限不超过 1 年。现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拟将上述融资业务的融资期限变更为不超过 2 年。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投控集团”)通过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金保理 100%的股份。珠海投控集团与本公司属于受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担任珠海投控集团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谢伟先生担任珠海投控集团总经理、董事,本公司董事许继莉女士担任珠海投控集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融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5 亿元人民币认购平安消费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公司与平安消费基金的管理人平安资本同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制,本公司董事刘东先生系平安资本董事长,且系平安消费基金之管理团队成员。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与关联股东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健控股”)签署《最高额借款合同》,公司将接受关联股东永健控股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公司可在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循环使用借款额度,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出借资金时公司在银行机构的同期同类型的贷款利率。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或担保。
鉴于永健控股系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瑞普生物向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生物”)进行增资用于“华南生物大规模悬浮培养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增资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增资价格参考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所确定的评估值确定。因本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增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确定后,签署增资协议并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原副总经理梁昭平先生于2020年9月辞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在离任后的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华南生物系公司与梁昭平共同投资的公司,故公司本次向华南生物进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为布局新业务,推动公司经营发展,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新派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派系”)、南京乐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乐友”)共同出资 2,000万元成立上海三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认缴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新派系认缴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南京乐友认缴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
合资方之一新派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丽君女士为公司董事,南京乐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杜简丞先生为公司董事、股东之一李根旺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飞源气体提供人民币4,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按年利率7.2%收取利息。
宋学章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其为飞源气体提供担保事项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安”)与广州市天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誉”)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2020)粤 0106 执 21741 号执行案项下尚未实现债权中的股权转让款,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251.791067 万元。
由于交易对方广州天誉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和资产优化的需要,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与工业配套用纸相关的资产、负债及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剥离出上市公司。 2021年4月21日,公司与王白浪、浙江凯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特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将工业配套用纸相关的资产及负债整体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凯恩新材”),资
产及负债转移完成后,公司拟将所持凯恩特纸47.20%的股权转让给王白浪(凯恩特纸管理团队代表人),同时将所持凯恩新材60%股权、衢州八达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遂昌县成屏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47.11%股权转让给凯恩特纸(股权转让后的凯恩特纸)。
交易对手方王白浪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为了聚焦旅游主营业务,提高存量资产利用价值,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昆明世博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公司”)转让持有的云南世博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文投”)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36,416.67 万元,股权评估结果已按国资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备案。
新区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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