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股股东减持股份:
【仁东控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
2020年12月16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发来的《被动减持计划告知函》,仁东信息及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天津”)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可能发生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2021年4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仁东信息发来的《关于处置股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3.5亿元贷款发生逾期,就该笔贷款,仁东信息提供了9,168,330股仁东控股股票作为质押担保,在仁信息资金支持下,公司前期偿还了0.8亿元,并与兴业银行达成诉前和解,于2021年3月9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第六项明确兴业银行在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的债务范围内对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质押的9,168,330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依法行使优先受偿权。基于此,根据仁东信息与兴业银行的相关约定,2021年4月2日,仁东信息质押给兴业银行的9,168,330股公司股票被处置,所得款项由兴业银行根据《民事调解书》优先受偿。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渤海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根据该款的规定,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减持时间已过半。
苏州弘德源减持股份比例0.4700%。
股东、董事、监事等高管减持股份:
1)减持时间、数量过半
【奇正藏药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公司股东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计划自 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0,110 股和 23,37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4月5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鼎龙股份公司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田凯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6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933,022,185 股比例的 0.005%。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田凯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岱美股份”)监事陆备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1,060 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313%;监事邱财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5,25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13%。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披露公司监事陆备军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9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328%,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监事邱财波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8,000股的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15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监事陆备军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000 股;监事邱财波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第一大股东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惠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00,000 股,股东赖云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16,201 股,黄粤宁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05,530 股,
宁波乐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乐盈”)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 股,宁波乐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乐利”)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 股。其中,股东乐惠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赖云来系公司董事长,黄粤宁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乐盈、
宁波乐利为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计划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7 月 5 日,第一大股东乐惠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45,000 股;股东赖云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72,500 股;股东黄粤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72,500 股;股东宁波乐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32,800 股;股东宁波乐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09,4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乐盈、宁波乐利的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部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股东乐惠控股、赖云来、黄粤宁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减持期限届满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点正则贰号”)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壹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点正则壹号”)持有公司股份 2,740,1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原点正则贰号和原点正则壹号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到原点正则贰号、原点正则壹号出具的《关于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4 月 2 日,原点正则贰号累计减持数量 73,2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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