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1年3月20日公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详情: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给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的产品在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4,974,100 万元,中国宝武集团提供给本集团的产品、物料及服务在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 8,799,000万元。
鉴于,中国宝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无锡湖杉奥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上海衡诚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签署《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湖杉华芯募集规模目标为人民币6 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其中,首期募集金额为 19,100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500万元,占首期认缴完成后合伙企业份额的 13.09%。
公司董事苏仁宏先生系湖杉华芯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湖杉华芯且董事苏仁宏先生系无锡湖杉、无锡湖杉奥芯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与湖杉华芯、无锡湖杉及无锡湖杉奥芯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投资湖杉华芯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
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本行同意为关联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核定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由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串用为债券投资、债券承销和债券包销额度时担保方式可为信用方式。本次关联交易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其他授信业务,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行董事刘冲兼任中远海发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远海发为本行的关联方。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滨州市科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予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双方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6310.00万元。
山东科达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华东电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包括电科数字、电科投资在内的82 名雅迅网络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雅迅网络 99.76%股份。其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电科数字所持的雅迅网络 26.02%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电科投资、金龙汽车、火炬集团、中铁五局、温州祯睿及黄咏青等 76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雅迅网络 73.74%股份。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电科数字、三十二所、中电国睿、国元基金在内的 12 名柏飞电子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柏飞电子 100.00%股权。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以定价方式向电科投资、电科财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交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30%。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三十二所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科数字、中电国睿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国元基金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管理的基金,王玮自本预案摘要签署日前 12 个月内,曾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电科投资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和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电科财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润鸿锦”)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肖云女士签署《关于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 3,633,824.89 元收购肖云女士持有的鑫润鸿锦 3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鑫润鸿锦 100%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前,公司持有鑫润鸿锦 70%股权,肖云女士持有鑫润鸿锦30%股权,肖云女士实缴出资比例为 22.9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肖云女士构成本公司关联人。
【冠豪高新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冠豪高新拟以发行A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粤华包,即冠豪高新作为合并方,向粤华包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粤华包股票;同时,冠豪高新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粤华包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冠豪高新将承继及承接粤华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冠豪高新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交易方案中,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实施。
(二)换股吸收合并
1、合并主体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合并方为冠豪高新,被合并方为粤华包。
2、合并方式
冠豪高新以发行A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粤华包,即冠豪高新作为合并方,向粤华包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粤华包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粤华包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冠豪高新将承继及承接粤华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冠豪高新为本次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冠豪高新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纸业,实际控制人为诚通集团,粤华包的控股股东为华新发展,直接控制人为中国纸业,实际控制人为诚通集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构成关联交易。在合并双方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合并双方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ST昌九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1)重大资产置换;(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3)募集配套资金。前述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互为前提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配套募集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彦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海享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葛永昌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冰山冷热受让大连冰山集团华慧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
大连冰山集团华慧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大连中慧达制冷技术有限公司和大连冰山集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京盛世利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华慧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中慧达持有其 20%股权,冰山咨询持有其 40%股权,盛世利持有其 40%股权。
为强化冷热产业链融资、助推销售及回收,公司拟与中慧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中慧达所持华慧达 20%股权。
由于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中慧达董事,中慧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拟向关联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往年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兖矿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出于自身资金状况考虑,拟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集团”、“控股股东”)续借 1.1 亿元整,借款年利率 4.35%,借款期限 1 年,该笔借款于 2021 年 4 月 17日到期。截至目前,公司未归还续借的 1.1 亿元款项,鉴于该笔借款即将到期,以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新希望投资集团继续续借剩余借款 1.1 亿元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 5.65%,借款期限为原借款合同到期后1 年。
新希望投资集团持有公司 369,205,72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希望投资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成集团”)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化水平,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钜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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