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现金收购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交易价格为69,666.67万

原创 zhangp  2021-03-19 10:11  阅读 4,713 次

盘点2021年3月19日公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详情:

奥园美谷现金收购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

2021 年 3 月 18 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或“公司”)与广州盛妆医疗美容投资有限公司于广州共同签署了《关于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盛妆医美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 55%股权。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出具的连天美 100%股权评估值为 135,10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69,666.67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连天美 55%的股权,连天美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因连天美持股 5%股东广东欣粤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粤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梓文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工业富联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因业务发展需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FII USA INC.以自有资金7,762.90万美元向鸿海精密的全资子公司AFE,INC.购买在建工程(在建厂房、在建数据中心)等相关资产。

公司与AFE,INC.同受鸿海精密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资产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恒生电子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恒云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恒云控股的股东宁波高新区云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未同比例向恒云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交易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国药股份2021年拟为国药科技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包括并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药科技 50%的股权,百会通(天津)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国药科技 30%的股权,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有国药科技 15%的股权,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国药科技 5%的股权。

鉴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药控股持有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51%股权,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国润医疗 85%股权,因此,国润医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内部借款事项为关联交易。

露笑科技签署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诸暨市昌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昌顺”)、汇佳华健(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佳明兴(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芬琴、李红卫、冯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所持有的露通机电 100%股权。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0047号《资产评估报告》,露通机电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25,071.69万元,经各方商定露通机电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 25,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露通机电的股权,露通机电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诸暨市昌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陈永曾为露笑科技的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汇佳华健(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汇佳明兴(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韩芬琴、冯羚与露笑科技无关联关系,与露笑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纳思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伟、珠海奔图和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珠、汪栋杰、珠海奔图丰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余一丁、珠海奔图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奔图电子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奔图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322,335,958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普通股的发行期首日。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吕如松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赛纳科技的董事且为珠海奔图和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严伟为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汪栋杰为上市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且为珠海奔图恒业的有限合伙人,珠海横琴金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为珠海东方金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王彦国为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孔德珠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赛纳科技的高级副总经理,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剑洲、前副总经理程燕、技术负责人丁励、财务负责人陈磊为珠海奔图恒业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君联晟源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浩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赛纳科技的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沈阳化工同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子公司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近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委托方与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签订了《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委托服务协议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同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双方自有资金共同出资,投资设立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51%股权,蓝星东大持有 49%股权,拟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建设聚醚多元醇等装置。后期由于国家对长江经济带新的环保政策要求的原因,该项目停止。公司及蓝星东大拟将持有的蓝星东大南京 100%股权对外转让。

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沈阳化工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化集团”)本着扶持下属企业的角度出发,决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蜡化工”)提供低息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用于石蜡化工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 10%,无抵押、无担保。

沈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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