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长城”)董事长及相关当事人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
当事人: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
蔡廷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罗晨鹏,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佃树钦,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文化长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0 年 4 月 20 日、6 月 23 日,文化长城分别披露《自查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因对子公司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翡翠教育”)、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汛教育”)失去控制,不应将其纳入 2018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对其他应收款、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增加计提减值准备等,文化长城对 2018 年半年度、2018 年前三季度、2018 年度、2019 年第一季度、2019 年半年度、2019 年前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其中,对 2018 年半年度、2018 年前三季度、2018 年度、2019 年第一季度、2019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调减 4,300 万元、11,925 万元、187,471 万元、1,271 万元、2,185 万元,占更正后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 662.09%、682.06%、112.27%、242.18%、62.72%,且更正前后 2018 年度、2019 年第一季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对 2018 年末、2019 年 3 月末、2019 年 6 月末、2019 年 9 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分别调减 187,471 万元、188,229 万元、174,950 万元、177,326 万元,占更正后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 360.87%、362.41%、356.74%、365.88%。
(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
2020 年 1 月 24 日,文化长城披露《2019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500 万元-1,500 万元。2 月 29 日,文化长城披露《2019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1,023万元。2020 年 4 月 30 日,文化长城披露《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预计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1,023 万元。2020 年 5 月 23 日,文化长城披露《2019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 2019 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17,286万元。2020 年5月 29日,文化长城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 17,246 万元。文化长城《2019 年度业绩预告》《2019 年度业绩快报》《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廷祥、时任财务总监罗晨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佃树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查看PDF:关于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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