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科技时任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原创 zhangp  2021-01-06 15:34  阅读 825 次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因在 2014 年至 2016 年通过虚构种子销售业务分别虚增主营业务收入 5,405.77 万元、2,223.60 万元、751.40万元,在 2015 年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品种权转让业务虚增利润2,515.00 万元。神农科技就上述事项对 2014 年至 2016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分别调减 2014 年至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52.78 万元、2,783.64万元、111.09 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31%、136.73%、6.98%。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培劲,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柏远智,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朱诚,时任董事雷晟、郑主文,时任监事吴宏斌、高国富、黄明光,时任副总经理吴永忠、唐文、丁照华,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胥洋,时任总经理特别助理义志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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