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股权收购交易对方和业绩承诺方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原创 zhangp  2021-01-06 15:20  阅读 862 次

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中耀”)、李艳章是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交易对方和业绩承诺方,因尚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其作出的相关承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对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艳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艳章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查看PDF:关于对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艳章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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