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鹿晗和关晓彤恋情曝光,各大社交平台沸腾,关于他们恋情的讨论一度使得微博服务器“宕机”,虽然这跟他们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而一些精明的商人则捉住机会,在网上售卖“鹿晗恋爱险”,承诺一年内两人分手,商家将以双倍的金额赔偿投保人。
无独有偶,万能的网友们还在某宝网发现了“王俊凯恋爱险”也有在出售,不过他的投保内容为,如果王俊凯在一年内恋爱,商家将以三倍赔付给投保人。
不得不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那么,这些公然在网上以保险性质出售的产品是不是真的保险呢?合不合《保险法》的规定,还是商家为博眼球而上线的产品?
公众人物“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
与公众人物有关的“恋爱险”,还是引起了保监会的关注。
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互联网伪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公众人物“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也不是由保险机构开发和销售的。消费者购买了这些保险,会面临缺乏法律保障的风险。
既然“恋爱险”不是保险,那什么才算保险呢?来看一下保险法是怎么定义的。
《保险法》有关对保险的定义,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这样看来,公众人物“恋爱险”明显不符合保险的定义。它们只是一些商家打着保险的旗号,以公众人物的恋情为噱头而出售的一种商品,不仅不是保险,其中还包含着赌博的性质。
保险产品并不是谁都能开发和销售
保险所涉及到的方面太多,而且很重要,关乎着投保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和保障。因此要想能够开发或者销售保险必须取得相关的资质,并不是任何主体和个人都能经营保险业务的,要想取得资质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而有资质开发保险产品的,所开发出来的产品还要向保监会报备,才能对外进行销售。
根据《保险法》的说明,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在某宝网上追踪售卖“恋爱险”的店铺信息,会发现店铺的ID根本就不是保险公司或其他可以经营保险业务的合法机构,更多像是个人商家的账号。一个个人商家出售的“保险”,你觉得购买后有保障吗?
那些年出现过的奇葩险
”恋爱险“虽然奇葩,但并不能说是”奇葩险“,因为它根本不能算是保险。与”恋爱险“相同的,还有手机”碎屏险“(这个险有些保险公司都会有涉及,不过消费者接触的可能是假保险居多)、租车”不计免赔险“,这些都不算是保险。
说到奇葩,那些保险公司在这方面也是不留遗力的。来细说一下,这些年出现过的”奇葩险“都有哪些。
世界杯遗憾险:在世界杯期间,投保人支持的球队在投保阶段被淘汰可获得赔付。
跌停险:购买了这个保险,投保人在投保期内,如果个人股票账户中的某只股票出现跌停,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赔付。
扶老人险:被保险人在帮扶老人后被误认为是肇事者,被保险人可获得法律诉讼费用的赔付。
忘穿秋裤险:在投保期间,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伤残,意外门诊和住院,冬天产生冻伤、感冒、下雪摔伤等冬季易发生的意外和疾病医疗,最高可获得1111元的医疗费用报销。
其他的还有:加班险、熊孩子险、防小三险、中秋赏月险、彩票不中险、雾霾险、违章贴条险、摇号险、吃货险等。
上面罗列的这些“奇葩险”,有一些带着博彩、赌博的性质,有违法之嫌而被叫停;其他的更多是处于灰色地带的产品。可能其中有一些的确是说到了消费者的痛点,但更多的感觉像是在炒作。
笔者记得,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钟明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过:
保险是讲概率、讲大数法则的,通常是对损失概率(发生概率)不是很大,但是损失比较大的标的进行投保。从个人消费者角度出发,购买保险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一次”赌博“,但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赌博“,因为没有人购买保险是为了从中获利。
像上面那些带着博彩或赌博性质的“奇葩险”,与赌场上的赌徒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长期以往会误导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
消费者如何防止被骗?
1、与公众人物有关的保险并不代表保险就是真实可靠的,在投保时不要盲目的相信名人效应。
2、认真核实保险的销售机构、产品是否合法。
3、购买保险产品时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保障内容,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虚假保险产品,必要时请及时报警。
4、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不要被那些乱七八糟的噱头所迷惑,更要远离带赌博性质的产品。
本文作者:半两铜钱。一枚文字搬运工,投资理财爱好者与实践者,喜欢写投资心得与技巧。微信公众号:youliaolicai168(有料理财的拼音+168),等你来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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