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南京三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袁亚非及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收回关联方往来款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处分,处分情况如下:
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南京三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袁亚非、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彤焱、时任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潘利建予以通报批评。
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收回关联方往来款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南京三胞医疗系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苏亚专审[2020]80 号),2019 年度,南京三胞医疗对公司存在 5,020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末余额 5,020 万元,占 2018 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38%。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与南京三胞医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其所持有的徐州三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20%股权,并根据协议支付首期款项 5,000 万元。2019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终止上述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但涉及款项尚未收回,形成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8 年 12 月17 日,公司披露拟收购控股股东控制的南京丹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丹瑞)51%股权。2019 年 2 月,南京丹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后,南京丹瑞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向南京三胞医疗支付的 20 万元往来款项,形成控股股东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对于上述资金占用事项,2020 年 5 月 31 日,经公司与各方协商一致,将原南京丹瑞对南京三胞医疗的债权与对三胞国际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进行抵销,上述 20 万元资金占用已经清理。2020 年 8 月 8 日,公司披露终止徐州三胞医疗股权收购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南京三胞医疗归还的上述首期交易款全部本金及利息,共计 5,508.49 万元。
(二)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79 号)查明的事实,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与南京三胞医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述收购未经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下,即向南京三胞医疗支付首期款项 5,000 万元,与公司《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符,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也未披露首期款项支付情况。2019 年 5 月18 日,由于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公司终止与南京三胞医疗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披露终止关联交易的公告,但未披露5,000 万元首期款项尚未收回的相关进展及后续安排。对于关联交易终止后南京三胞医疗未归还首期款项的交易进展,公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直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才在 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说明上述欠款事项,但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由此形成的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直至 2020 年 8 月 8日才披露已收回该笔款项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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