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不良资产服务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通过其公司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招募服务商及启动第二批委外清收活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朗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炫”)参与了 A、B 项目的投标,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分别递交了两个项目的申请书。浙商资产于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布了 A 项目的中标结果,并通知上海朗炫中标了 A 项目;浙商资产目前尚未发布 B 项目的中标结果。上海朗炫拟与浙商资产签订关于 A 项目的《不良资产服务商合作合同》,由上海朗炫为浙商资产提供债权清收处置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海朗炫与浙商资产于 2020 年 7 月 2 日签署了《不良资产服务商合作框架协议》,前期已披露。2020 年 11 月 2 日,上海朗炫与浙商资产子公司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服务合作协议》为实际产生交易的首次合作协议。目前上海朗炫与浙商资产拟签署的《不良资产服务商合作合同》应该为实际产生交易的二次合作协议。本次日常交易系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过程中,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独立决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从目前情况来看,本次交易对公司有一定积极影响,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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