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51 万元与关联方陆企亭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为提升控股子公司上海微相邦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相邦”)的资本实力,促进其优质项目的落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与关联方陆企亭先生共同向微相邦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 459 万元,陆企亭先生增资 441 万元。
陆企亭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目前增资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共同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是为了增强微相邦的资金实力,为微相邦今后投资具有创新性的优质项目提供资金基础,为优质新材料项目的落地与加速成长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对优质可产业化项目的吸引力,增加公司后续拓展业务布局的执行力。与关联方陆企亭先生共同对外投资,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陆企亭先生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另外一方面可以将公司的技术、人才、市场、资本优势转化为服务优势,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入孵企业的业务协同和价值共享。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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