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2 月 21 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恭运、单既强、张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张恭运、柳胜军、单既强、张伟等将回避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等,预计 2021 年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有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山东豪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物流”)、山东豪迈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工”)、山东荣泰感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科技”)、高密同创气门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气门芯”)、高密豪迈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医院”),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13,750.00 万元,2020 年 1-11 月份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 87,036.45 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及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收入总量的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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