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全资子公司签订新型显示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

原创 zhangp  2020-12-16 16:35  阅读 859 次

2020 年7 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上述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信科院)和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现更名为: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联合体与发包人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电子)正式签订了《新型显示标准厂房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建安承担 140,973,000 元(暂定)的施工工作。由于发包人高新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本项目计划于 2020 年内开工,施工工期 260 天,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主要反映在 2021 年度。本项目预估毛利率 7%,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0 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高新电子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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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新型显示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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