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唐千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2018]653号),核准公司向唐千军发行31,000,000股股份、向劳根洪发行14,000,000股股份、向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000,000股股份、向金石坤享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坤享”)发行3,000,000股股份、向共青城景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从投资”)发行2,700,000股股份、向共青城景从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从贰号”)发行2,000,0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被核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根据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结果,公司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由55,700,000股调整为111,511,177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111,511,177股股票。2018年4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新纶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11,511,177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11,511,177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新纶科技股东名册。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5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17,944,161股。
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公司向7名认购对象共发行股31,660,231股,该部分股份于2018年6月27日于深交所上市。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通过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101,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解除限售涉及的股东为唐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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