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原创 zhangp  2020-12-15 15:06  阅读 806 次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道威”)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衍庆”)持有的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坤衍庆”)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坤衍庆持有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道威”)51%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相关人员在公司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即 2019 年 4 月 25 日)至报告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9 月 23 日)期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新通联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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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2.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通联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通联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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