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1 月 27 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披露了《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本公司根据于 2020 年 12 月4 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15 号)的要求,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以及“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以及“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中,对本次交易预计对上市公司当期和/或未来净利润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在报告书“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南京普天与普天双创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新增“(十四)违约责任”,对交易双方就违约责任的约定及相关条款等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在报告书“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南京普天与普天双创签订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新增“(十一)违约责任”,对交易双方就违约责任的约定及相关条款等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在报告书“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十二、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区间内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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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pdf:宁通信B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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