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广晟公司向公司提供专项环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3,214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额收到该笔借款。广晟公司拟将其中6,000万元及相关利息通过债转股方式增资韶关再生资源、将其中6,719万元及相关利息以现金方式增资珠海东江。上述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后,该笔借款剩余未还本金为人民币30,495万元。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公司环保主业,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环保项目建设及运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广晟公司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495万元,展期期限为6个月(2020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6月19日)。本次借款展期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收取,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6,147,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晟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专项环保借款满足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环保项目建设及运营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加快推进危废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公司环保主业,保障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且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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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相关协议增资韶关再生资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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