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向控股股东委托贷款事项涉及担保方式变更暨关联交易

原创 louls  2020-12-14 19:11  阅读 833 次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大主营项目投入,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经 2020 年 4 月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1 日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湘计海盾”)100%股权质押担保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 10 亿元。中国电子将委托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为中国电子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 3.645%(具体请详见公告 2020-038 号《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并涉及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 年 7 月 28 日,全资子公司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长城”)成立,鉴于中电长城未来发展,需将湘计海盾 100%股权注入中电长城。为顺利推进工作,公司拟变更向中国电子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所涉及担保方式并与相关方签署有关协议,由以湘计海盾 100%股权质押担保的方式变更为不动产权抵押的方式。

2、鉴于中国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电财务是中国电子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上述事项已经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6 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徐刚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和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变更担保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担保方式是为了顺利推进湘计海盾 100%股权注入中电长城,满足对中电长城注入优质资产的整合调整需求,符合公司及中电长城战略发展要求。本次仅涉及变更担保方式,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委托贷款事项其余内容没有变更,预计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不产生不利影响。

 

查看pdf:中国长城 关于向控股股东委托贷款事项涉及担保方式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中国长城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委托贷款事项涉及担保方式变更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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