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根据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菲达环保出售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 97.9525%股权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2)。现为优化交易结构,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拟将出售紫光环保股权的方案调整为杭钢集团、菲达环保分别向本公司支付现金 98,062.56 万元、54,520.31 万元购买紫光环保 62.9525%、35%的股权,前述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30 日)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如紫光环保在前述股权交割完成前向股东分红的,股权转让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菲达环保签署《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分别与杭钢集团、菲达环保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对方为杭钢集团及菲达环保,其中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27,508,1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同时持有菲达环保 25.67%股权,是菲达环保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达到 3,000 万元或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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