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欣旺达按照1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速博达(深圳)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博达”)(实缴资本1,000万元)增资1,040.8万元。增资后速博达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40.8万元,欣旺达持有速博达51%的控股权,速博达成为欣旺达的控股子公司。截至公告日,欣旺达与速博达股东已签订《速博达(深圳)自动化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同时,深圳市前海淏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淏天”,为欣旺达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共同控制的企业)按照1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受让速博达原自然人股东张建华先生、王成文先生、王伟文先生、杨学明先生持有的的10%、13%、5%、12%股权。自然人项海标先生(系欣旺达员工)按照1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受让速博达原股东深圳市新投众享电子机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投众享”)、自然人股东张建华先生持有的的5%、1.5%的股权。截至公告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已签订《速博达(深圳)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同时,速博达原股东新投众创、新投众享两家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将会进行调整,欣旺达部分董事、高管将通过受让合伙企业原出资人出资比例持有的新投众享部分股权,进而间接持有速博达股权。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速博达自动化业务和欣旺达电池业务的协同发展。本次共同投资不影响欣旺达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欣旺达财务及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按照 1 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增资及股权转让并缴纳出资,不存在损害欣旺达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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