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根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高四清先生、董事会秘书于芳女士(以下简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人员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收到高四清先生、于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情况告知函》,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高四清先生、于芳女士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高四清先生、于芳女士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该承诺,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行为。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71901.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louls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louls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