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3 号)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开发行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债券代码:128137),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总额为 6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元龙”)、实际控制人方隽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百顺”)共计配售洁美转债 3,280,494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4.67%。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中已公告了上述信息。
2020 年 12 月 1 日,浙江元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洁美转债 278,255张,占发行总量的 4.64%;安吉百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洁美转债 194,594张,占发行总量的 3.24%;方隽云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洁美转债136,086 张,占发行总量的 2.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期间,浙江元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减持洁美转债 916,777 张,占发行总量的 15.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1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接到浙江元龙通知,浙江元龙于 2020 年 12月 8 日至 2020年 12 月 1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减持洁美转债 674,782 张,占发行总量的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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