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控股股东股权解押暨质押

原创 chengya  2020-12-11 16:43  阅读 6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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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于 2020 年 12 月 9日解押 1,022 万股公司股份、质押 1,522 万股公司股份。

本次质押后,精工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 42,962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79.99%。

2020 年 12 月 9 日,精工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 1,522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斗门支行(以下简称“恒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的质押手续。质押用途为生产经营需求。

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精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8,100 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15.0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2%,对应融资余额 15,346万元。精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1,962 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22.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4%,对应融资余额 21,700 万元。精工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精工控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非有效资产处置收入及其他收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精工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精工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精工控股质押融资均为银行贷款,同时均有落实追加其他担保措施;精工控股质押约定的平均平仓线价格较低,离目前平均股价还有较大的差距,基本不会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精工控股将会加大经营力度,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降低整体负债情况。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查看PDF:精工钢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暨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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