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王丽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函告,获悉上述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本次再质押用途为融资。
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是股东个人融资,用于投资培育对上市公司具有战略协同作用的主体。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2,300,000 股,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 26.77%,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0%,对应融资余额为 1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14,740,000 股,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 72.61%,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3%,对应融资余额为 42,5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71272.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chengya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chengya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