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持股 63,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28%)的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内即 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7 月 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7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天马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收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出具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减持公告的告知函》,前期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与方正证券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喀什星河未按交易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补仓及购回义务已构成实质违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方正证券将对喀什星河不超过 3,175 万股股票进行强制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喀什星河持有公司股票 63,500,000 股(该持股数量为减去喀什星河于 2020 年 12月 8 日拍卖完成的 11,527,000 股股票,目前该部分股票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债务违约被司法执行处置导致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拟被动减持比例及数量:合计不超过 31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64%),其中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时间区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内,即 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7 月 3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喀什星河没有关于买入、卖出公司股份或股份锁定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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