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经营需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拟与关联方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河西”)、 武汉河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河达”)、重庆森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森迈”)、 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4,850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封河西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388.45 万元、与关联方武汉河达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2.78 万元。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封河西、武汉河达、重庆森迈、苏州新中达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4,850 万元。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陆小红、徐晓平、徐勇、陈康仁、徐卫东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上一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开封河西、武汉河达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重庆森迈、苏州新中达系业务过渡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随着供应商资质变更至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后续将逐步减少。
上述关联交易都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同时,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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