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酿苑揽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酿苑揽胜”)共同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设立上海龙象万韵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或“龙象酒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准)。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酿苑揽胜出资 245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9%,交易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设立龙象酒业共同出资人酿苑揽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晓忠先生、有限合伙人史忠芹女士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关联人方晓忠先生、史忠芹女士发生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本次上市公司出资设立龙象酒业,旨在整合营销和商品的产业链,充分发挥各投资方的营销、资源等优势,拓宽市场渠道和领域,建立自有品牌,打造品质酒业,同时为营销业务持续提供支撑,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发挥营销资源协同效应,提升业务质量,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上市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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