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日常关联交易

原创 zhangp  2020-12-09 16:01  阅读 699 次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纳科技”)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421.08 万元,本次合同签订后本年度合同签订累计金额为 803.06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佰利”)和公司董事冯立明先生持有维纳科技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维纳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刚先生、冯立明先生、乔竹青女士和谭若闻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销售二氧化锆、氯氧化锆和锆英砂产品以及采购相关配件,进一步突显了公司与维纳科技在原材料、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两家企业的产品优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查看PDF: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东方锆业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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