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塑:独立董事关于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

原创 zhangp  2020-12-08 19:31  阅读 563 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查,并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查看PDF:独立董事关于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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