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原创 louls  2020-12-08 18:51  阅读 674 次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的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11,2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扣除公司 2019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已经回购的 5,499,800 股后的股本,即 173,450,750 股为基数计算而成,下同)为 6.5115%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8 日-2021 年 3 月 7 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3,469,015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734,507 股;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8 月21 日-2021年 2 月 20 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即不超过6,938,030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3,469,015 股;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20 日),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8,672,538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资本的书面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长江资本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查看pdf:美力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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