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

转载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12-08 16:59  阅读 851 次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晶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创”)因生产所需,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 11,400.00 万日元(按 2020 年 12月 7 日汇率约合人民币 714.92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 15.18%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晶创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有利于江西晶创实现产能扩张,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提升盈利能力,保证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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