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转载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12-04 17:38  阅读 657 次

股东丁家海、卞卫芹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家海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卫芹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18,800股、114,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8%、0.0198%,其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6月2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83,200股、49,80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19%、0.0087%。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家海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卫芹女士《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
(1)股东丁家海先生持股数量为 418,800 股,其中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274,800 股;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为 144,000 股。股东卞卫芹女士持有的公114,000 股股份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2)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数量按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
(1)丁家海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卞卫芹女士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包括公司股权激励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丁家海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83,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19%,且其每年度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截至 2020 年年末,其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04,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82%。
(2)卞卫芹女士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49,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7%,且其每年度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中截至 2020 年年末,其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28,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50%。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其中股东丁家海先生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上市后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丁家海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上市后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5 年 12 月 11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卞卫芹女士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承诺:在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2020 年 01 月 03 日,丁家海先生、卞卫芹女士补充承诺:若股份减持承诺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丁家海先生、卞卫芹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丁家海先生、卞卫芹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股东股份锁定和股东转让股份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作出的有关转让股份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2、丁家海先生、卞卫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签署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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