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印发《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对Ⅱ、Ⅲ类开户和使用做出了一定要求,以完善对个人银行分类账户的管理。
央行从2016年12月1日起,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Ⅱ、Ⅲ类户。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取现、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都不受限制。Ⅱ、Ⅲ类户需要与Ⅰ类户绑定才能使用,其中Ⅱ类户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但消费、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等业务有额度限制要求;Ⅲ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缴费和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等业务,限额额度比Ⅱ类账户低。
与此次央行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在开户方面
央行要所有银行在2108年12月底前实现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Ⅱ、Ⅲ类户业务,而国有商行和股份制银行则要在2018年6月底前实现。但同一家银行通过线上为同一个人只能开立一个允许非绑定账户入金的Ⅲ类户,且同一人在同一家银行开立的Ⅱ、Ⅲ类户数量分别不得超过5个。
2、在使用方面
首先,央行放宽是对Ⅲ类账户的使用。一是在通过绑定账户转入资金进行验证后,非面对面线上开立Ⅲ类户也可接受非绑定账户入金。就是说,除了Ⅲ类户绑定的银行卡之外的其他银行卡,也可向该Ⅲ类户入金。二是将Ⅲ类户余额从1000元上调至2000元。三是允许银行向Ⅲ类户发放本行小额消费贷款,并通过Ⅲ类户还款。不过,对Ⅲ类户消费和缴费支付、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出等出金年累计限额从原10万元下调为5万元,日累计为2000元,用于贷款资金归还的可以不受出金限额限制。
其次,Ⅱ、Ⅲ类户可以绑定同名支付账户(如支付宝、微信)、并向其充值,充值金额也可提回Ⅱ、Ⅲ类账户,但除了充值金额之外,支付账户不得向Ⅱ、Ⅲ类账户入金。就是说,只有通过Ⅱ、Ⅲ类户向支付账户充的钱才能提回到这两类户中,如果是通过他人转账或发红包等形式受到的钱,就不能提回Ⅱ、Ⅲ类账户中。
从以上的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调整不难看出,央行对分类账户管理主要是基于便民、反诈骗和反洗钱来考虑的。
首先,将Ⅲ类户的最高余额由1000上调至2000,显然也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众的小额支付需求。相比Ⅰ、Ⅱ类户来说,Ⅲ类户的资金安全性更高,但如果资金余额限额过低,就限制了其使用。因此央行在衡量了公众的日常交易的整体水平后,将Ⅲ类户上调至2000能更好的满足公众的需求。
其次,由于Ⅱ、Ⅲ类账户开户条件相对宽松,容易被不法分子冒名开立,用于将非法资金转移,从而加强了对这两类账户的入金、出金的条件和限额的限制,从而可以有效防止这两类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个人来说,日常消费、缴款等支付中如果用Ⅱ、Ⅲ类来进行,即使遭遇网络诈骗,也不至于蒙受太大损失,提高了个人资金的安全性。
所以,还等什么?为了你的资金安全,赶紧去开一个Ⅱ、Ⅲ类户吧!(来源:希财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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