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需要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款能力。
4、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64877.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chengya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chengya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