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为最长30年

原创 louls  2020-04-06 13:59  阅读 1,005 次

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消息,近日,嘉兴市印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

 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

这些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简称《提取管理办法》)指出,职工或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含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拆迁房、房改房或保障性住房等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提取管理办法》明确,职工或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管理办法》提到,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退休的;出国(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浙江嘉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为最长30年 快讯 第1张

购买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借款申请人退休年龄,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后5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50年,且不超过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建造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用作抵押物的住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50年,且不超过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64371.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贝它财经的公众号,公众号:betacj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louls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