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冯先生看中了位于西咸新区绿地新里格林公馆的房子,经核算后告知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冯先生交了一万定金后,陆续交了房子首付,共38万多元。今年1月,冯先生前往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银行人员表示他不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冯先生因买房经济压力较大想退房,却被开发商告知之前所交的1万元定金不能退,首付退款时间也需3个月至6个月。3月6日,冯先生收到开发商绿地集团西咸新区源北置业有限公司发的催签函,函上称,冯先生已与开发商签订《定购协议》,应按约定时间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如3日内不办理相关手续,开发商将采取措施并解除协议,所交定金也不退还。
9日,记者联系开发商另一工作人员崔某,崔某称,工作人员向银行咨询过,冯先生同样无法办理混合贷,建议冯先生可以办理商贷或转为一次性全款购房,“冯先生因个人原因退房,是无法退定金的,并且冯先生已签《定购协议》,应按合同执行,如有疑问可走法律程序解决。”(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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