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并内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表中列明了106条整改细则。
本报记者在《通知》后附的表格中看到,整改细则包括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从事股权众筹活动等。表格中列出了问题类型,具体情况、法律依据、自查结果、整改要求总共五大项,平台对照自查和整改,然后区金融工作部门再去现场检查,通过的才能进行备案登记。
整改验收的时间非常紧迫,《通知》明确规定在2018年6月30日前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市整治办将协调市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通知》还规定,2018年2月5日前,立即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逾期未申请登记的P2P企业将不纳入本次现场检查,各区可以不接受逾期未报的P2P企业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此外,P2P企业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违规存量业务的化解,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P2P企业不予备案登记。
深圳网贷在全国的份量举足轻重,其整改细则将是全国的风向标,平台淘汰进入倒计时。行业人士认为上述整改通知尤如一道“生死令”,通过整改验收的将继续营业,否则将不能继续从事网贷行业。
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第一网贷)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P2P网贷基本正常经营平台2426家,广东省正常经营平台516家。其中深圳市正常经营平台412家,占广东80%,占全国17%。
2017年,P2P网贷成交额3.89万亿元,广东省0.72万亿元,深圳市近0.60万亿元,占全国15.39%,占广东省82.97%。
对于106条整改的严格要求,中国P2P网贷指数课题组负责人胡尔义认为,船小好掉头,相对来说规模小的平台更容易实现合规要求。
“但是无论是小平台,还是大平台,要更快地达到合规要求,减少合规成本,引入监管科技都十分必要。”其称。
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深圳开展了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建立风险清单实现矩阵防控,完善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深圳还不断探索监管科技,有效监测并进行预警防范行业风险,率先搭建了“深圳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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