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疫情期间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疫情过后可及时进行补缴,不影响职工权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可申请缓缴,等疫情结束后再申请恢复缴存。
二、对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以及配偶,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疑似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我中心不做逾期处理。
三、为了阻断新冠肺炎的传播,保护好各位缴存职工的身体健康,在疫情未结束之前,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退休提取、偿还省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请您选择网上办理(如通过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网上服务大厅等途径),尽量避免到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住房公积金银行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确需到业务大厅窗口办理的,可通过窗口电话提前预约,错峰办理,分散办理。
各服务大厅咨询预约电话:
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0349-12329;
缴存业务:2162968;
提取与还贷业务:2162995;
贷款业务:2162092;
平鲁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0349-6074365;
山阴县管理部业务大厅:0349-7070365;
应县管理部业务大厅:0349-5024365;
怀仁县管理部业务大厅:0349-3040365;
右玉县管理部服务大厅:0349-6289365;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via: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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