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1月和2月应缴社保费暂定延期至3月底

原创 zhangp  2020-02-04 00:32  阅读 954 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暂定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可根据疫情情况继续放宽时限要求并向社会通告,延长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https://news.sina.com.cn/c/2020-02-01/doc-iimxyqvy9554524.shtml

北京人社局:1月和2月应缴社保费暂定延期至3月底 保险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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