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晚,博腾股份(300363)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坐实了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等信披违规事实,并处以博腾股份30万元罚款,公司当事相关责任人共计225万元罚款。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
陶荣、居年丰、张和兵签署《共同控制协议》,系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与博腾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陶荣指使及组织下,博腾股份以预付款、备用金等形式通过供应商重庆洪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6,300万元,通过供应商重庆大渡口华越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9,024万元,通过供应商重庆大众防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4,850万元,通过公司员工颜小淞提供资金1,250万元,通过关联方重庆聚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1,951万元,累计提供资金53,375万元。以上款项最终划转至实际控制人陶荣、居年丰、张和兵个人账户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债权人银行账户,博腾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19年4月底,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利息已归还。
据悉,博腾股份于2019年8月1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2019131号),因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此,博腾股份表示,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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