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直接影响着信用社经营效益和持续生存和发展。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同时新的不良贷款又不断产生,陷入了“先清后增”的怪圈。有的随贷款规模的扩张表面降低了不良占比,掩盖了风险,但不良贷款绝对额却不降反升,都成为困扰信用社发展的顽疾。
因此,在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新形势下,如何化解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信贷资金的运用率,树立农村信用社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竞争力,巩固农村阵地,扩大市场占有率,就要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既要有方法,又要有策略,划阶段清收,尽快在具体工作中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妨借鉴大禹治水的成功经验,疏堵结合,从堵新和清旧两方面同时入手,在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方面多下功夫,多出绝招,在压缩不良贷款存量上多想点子,多施手段,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对于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预防、化解贷款风险。(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对借款人的准入判断,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一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商品买卖;贷款抵押品折扣率过高,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风险,相关责任人却因怕暴露问题担责任,没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柳暗花明,消极等待,坐失清收良机,最终使贷款造成损失。(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在贷前调查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不完善或不真实、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三)是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生产力第一要素,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贷款风险。(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五)是借款人欺诈。借款人欺诈可分为普通欺诈和严重欺诈。所谓普通欺诈行为,指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种欺诈的特征有:(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严重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欺诈的主要特征有:(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六)是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间的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的企业通过上述行为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七)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八)是行政干预因素。在2002年农村债务锁定之前,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严重,造成“领导定盘子、企业铺摊子、农信社发票子”的现象,迫使农信社最终承担风险。(九)是缺乏完备有效的贷款管理内部制约机制,贷款风险没有同信贷员利益挂钩。贷款发放好坏一个样,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为不良贷款的形成提供了土壤和温床。行业不正之风严重,上级联社领导打招呼贷款多,信用社信贷人员人情贷款多,借名垒大户贷款多。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信贷风险的管理。首先,要增强风险观念和防范意识,努力谋求控险、避险、化险良策,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其次,要加强信贷人员对信贷案件的学习,提高对信贷风险的再认识,使信贷人员充分认识到金融风险无处不在。首先,应建立“不愿违”的自律机制。关键是消除员工违规的动机,增强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强化教育,增强三种意识。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道德意识,不断增强免疫力,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和防范风险理念,增强自律意识。再是用理论知识武装素裹,不断总结和分析过去,全面提高增量贷款质量,避免前清后增现象,各项制度得以贯彻到具体业务中。(二)及时掌握借款人动态,减少信贷风险。农信社与借款人是唇齿关系。借款人经营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信社信贷资产的质量。因此,农信社有权也必须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贷策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信贷业务主管人员在所辖范围搞好调查,经常到贷户家中走访,尽最大努力撑握其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经常与贷户谈心,帮其走出气馁的误区,立足现状帮其上项目,采取滚雪球式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逐年消化风险。(三)要积极争取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扶持。其一,要争取国家对农信社的优惠政策,积极为农信社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在利率上,应适当农信社转存款的利率;减免农业贷款营业税;国有企业破产时把农信社贷款作为第一偿还对象,等等。其二,要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对农信社的大力支持。一要采取多联络、勤汇报、讲实情、述利害等方法,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借助公、检、法、司、税等执法部门的特殊作用,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以提高农信社化解信贷风险的力度。二要促使地方政府在地方企业转制过程中,积极支持农信社落实债务。(1)、完善信贷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信用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的职能,发挥基层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的积极作用,并充实法律人才,增强对贷款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坚持贷款操作程序,严把“三查关”。首先,把好贷前调查关,进行严格的贷前调查,以市场为导向选择贷款对象。其次,把好贷时审查关,严格审查贷款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第三,把好贷后检查关,重点抓好信贷资产的跟踪监控工作,随时掌握信贷风险的变化,及时贷款管理策略,将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2)、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可以为农信社防范信贷风险提供重要参考,及时化解潜在风险,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关键是合理选择风险预警信号,主要包括:(1)财务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收帐款的变化情况;(2)管理层的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关键人员变动对企业计划目标、劳资关系、经营宗旨等的影响;(3)经营状况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的财务记录、业务性质变化、生产及库存情况,以及与客户的信用关系;(4)企业与农信社的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在农信社的存款余额、应付票据、短期借款、还款来源等方面的变化情况。(3)、完善信贷风险转移机制。全面推行抵(质)押贷款,从严控制保证贷款,转移农信社信贷风险。一是严格依照《贷款通则》办理业务,按照《担保法》办理合法合规的抵押担保手续。要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二是在贷款方式上,应优先选择抵押或质押方式,对保证贷款应严格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资格,防止担保人多家担保,造成“担而不保”的现象发生。三是对旧欠的信用贷款、担保失效贷款,应尽可能补办抵押、担保手续,转移信贷风险。(4)、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一是提高呆帐准备金提取比例,并允许农信社根据风险状况提取一定金额的特别准备金。二是允许建立企业“两金制度”,提取一定比例的贷款风险保证金和利息备付金,专户存储,必要时可用于还贷付息。(5)、完善信贷风险责任机制。一要明确农信社一把手对本社信贷风险管理的全面责任制。二是对新增贷款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信贷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责贷款的“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三是对旧欠贷款风险进行重新确认,划分责任人,责任贷款要由责任人负责收回,不能明确责任人的要层层落实清收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追究制。解玲还须系玲人。贷款缘何形成不良,首先应从自身查找原因,经办人是首要的追究对象,因其熟悉当时的办贷情况。有的同志现已退休或调离本工作单位,甚至调出金融系统,就无从下手,那将永远无法落实!退休或调出原工作单位的同志,只要在本系统内,及时向上级反映,将其“请”回来进行清收,并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如:发生活费、限定期限清收、用其工资归还贷款等方式进行制裁;而调往其他行工作的,请监管委员会给予协调解决;调入其他系统的同志,要到其主管单位反映,请领导帮助协调解决,要一追到底,决不半途而废,达到以儆效优的目的。并指定专人进行统计,以保证各项数字准确无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1、竞争上岗。让那些作风正派、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对业务熟悉、能吃苦耐劳的员工从事信贷工作,并定期实行轮岗制度,防止个人行为风险。2、要强化信贷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经营管理和社会公关的“复合型”人才。3、推行信贷人员等级管理制度,按级定酬,并根据对农信社的贡献实行专项奖励措施,提高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六)疏、堵并用,化解不良贷款控新降旧是关键。控制新增不良贷款,降低旧存不良资产,是提高信用社资产质量,增强农信社核心竞争能力,实现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1)、堵新是关键。信贷风险是伴随着贷款的发放而产生的,堵新就是要从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入手,切实加强对新增不良贷款的防范。(2)、清旧是根本。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清旧就是通过规范不良贷款的管理,落实清收责任,严格考核奖惩,采取积极有效的清收措施,进一步加大清收力度,实现不良贷款的双降。(3)、多策略地保全的盘活不良贷款。信用社要结合实际,采取户户见面收、人人包户收、依法强制收、落实债务收、输血帮扶收、逐笔销号收,聘请社会人员收等措施,大力盘活不良贷款。(4)、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四包一挂”考核制度,奖惩分明,是执行各项制度的基础,也是促进清收工作高效开展的保证。在不良贷款清理过程中,信用社要按照贷款清收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排队,对信贷员明确分工和落实任务,签订责任状,实行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业经营、专项考核的管理模式,要求信贷人员、包清收包盘活,并实行绩效与报酬挂钩,多收多得,不收不得,以激发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促进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开展。控新降旧既要抓好对大额贷款的管理和清收,更不可忽视对小额贷款的监管和抓降。因为抓好对小额贷款的控新降旧工作,有着积极作用:(1)、抓好小额贷款的控新降旧,能产生震慑力。小额贷款额度小,容易收,特别是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富裕程度增加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有效的清收手段,清收小额不良贷款已不再是清收工作的难题。通过对小额贷款的清收,依法惩处不讲信用的赖账户、钉子户,不仅有利于盘活信用社不良资产,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强有力的清收态势,震慑一些等待观望,企图逃避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贷款大户,实现四两拔千金的清收效果。(2)、抓好小额贷款的控新降旧,能增强影响力。小额贷款难收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地信用环境恶化,贷户信用关系缺失。通过对小额贷款的清收,最大限度地活化和保全信用社资产,向社会表明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信心和决心,对于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信用社员工在清收过程中,可以更广泛地深入村组、农户、居民,从多角度、多渠道地摸清他们的信用状况,为今后更好地发放和管理当地其他贷款、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探索更多有益的工作经验。(3)、抓好小额贷款的控新降旧,能形成积聚力。对农信社而言,小额农贷既是主体业务,又是信用社的品牌业务。侧重于“农”字,偏重于“小”字,是信用社信贷业务的主要特点。因此,信用社必须立足自身业务工作特点,从小处着手,认真抓好对小额贷款的清收和管理,只有将“小”贷款管好,将小额沉淀资金盘活,才能积小成大,形成巨大工作合力,推动整体业务大发展。(七)、可借鉴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贷款的做法,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资产管理公司,试行不良贷款的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对于问题贷款严重、亏损面较大的农信社,可采取集中处理模式,由政府出资设立或由信用合作管理部门直接经营一个单独机构,来统一处理农信社存在的不良贷款。这有利于借助政府的财政资源来帮助信用社核销不良贷款,充实农信社资本金。对于不良贷款尚不十分严重的农信社,可采取分散式的处理模式,在农信社内部成立专门的资产保全部门或工作小组,利用自身的力量来处理本辖区内存在的不良贷款。(八)、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其理解、支持,协调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的处置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机构、农信社和企业的通力合作。农信社应在地区政治事务中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管理,通过发挥政协代表、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议案的质询作用以督促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正确行使权力,保护信用社的权益。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乡镇企业占相当比例,而这些企业恰恰与地方政府和当地村委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争取当地党政部门支持,靠行政手段协助清收是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九)、运用法律武器,重拳出击,依法强制清收,保全信用社债权。由于目前法制尚未完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对不良贷贷款采取法律行动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对一些有特殊背景的企业更应慎重。同时,农信社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必须对借款人及相关债务人的资产情况摸清楚,以便在庭外和解失败后,及时要求法庭采取保全行动,否则可能因没有可供可执行的财产而达不到采取法律行动的效果。实际工作中,对那些法制意识不强,信用观念差,赖债思想严重和恶意逃债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和私人贷款,以法律手段强制清收是比较奏效的。(十)、采取积极的清收政策,落实不良贷款清收责任制,发动和鼓励全员参与收贷,对收回的不良贷款,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表扬,以调动员工清息收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那些由于信贷人员工作失误,未能对贷款风险保持应有的警觉,或对存在问题的贷款进行回避和掩盖,造成贷款恶化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责令其收回贷款。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农信社不良贷款中不乏有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等,对这些非正常贷款和小额的农户、私人贷款,利用信用社人缘、地缘优势,进行软性清收也是一种有效可行的清收措施。(十一)、选择可行有效的贷款重组措施。对问题贷款采取重组措施常包括以下内容:贷款展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减免或全减利息罚息、减免部分本金、债转股、以物抵贷、追加担保品、重新规定还款方式及每次还款金额等。目前,农信社可以采取贷款展期、转贷、借新还旧和以物抵贷等方式。 (十二)、采取以资抵债的方式清收。对于村两委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要定期进行催收,以保证信贷资金不失诉讼时效。有的村村委班子不稳定,流动性极强,要经常上门做催收工作,使新的村委成员了解此笔贷款的用途、经手人、期限等情况。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村要重点进行监控,并向当地政府反映,请政府帮助解决落实。长时间不能落实的,将该村的贷款笔数、金额、用途、贷出时间等情况在该村进行公布,让广大群众共同分析,该如何处理?乡镇企业贷款或公职人员的贷款要与党委政府进行协调。若企业的固定资产或土地使用权能确定下来,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给予评估,将资产过户到信用社,等待时机尽快将固定资产进行转租赁或迫卖出去,本着成熟一个处理一个,达到降低非正常贷款在贷款总量中的占比。(十三)、请求政府给予优惠政策。要密切配合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挥部门优势,不违农时地支持农民朋友调整种植结构模式所需的资金数额。争取适当时机请求政府给予“税率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来降低不良资产的额度,但要考虑到的政府的难处和承受能力。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农民负担减轻了,财政可支配资金受到分流,难以实现用财政补贴不良贷款的目地。(十四)、努力提高存款增量,降低不良贷款占比。党中央给我们绘制了宏伟的目标: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我们国家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比90%,只有农民走上了小康路,才能创建和谐社会。扶持农民富起来,是我们信用社义不容辞的责任,既要向农业提供资金服务,又要向广大群众传播信息,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为鼓起农民群众的钱袋子而出谋划策。农民富了,我们的服务工作跟上了,存款的增量实现了增长,拉动贷款增量上升,随之不良贷款占比自然下降,有利经营管理,实现扭亏增盈,实现信用社和“三农”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