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年底贷款类诈骗高发,请广大群众加强防范

转载 微信公众号:湖莲潭社区  2020-01-07 15:59  阅读 1,148 次

防范诈骗   人人有责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的越发猖獗,新昌也随之掀起了一阵打击诈骗犯罪、防范诈骗的狂潮,新昌公安为有效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成立反诈中心,每日在微信群发“电诈一警一查一通报”,提醒广大群众多听多看,以此为诫,切莫上当。

以下公布12月29日—1月3日诈骗警情,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引起重视!

1、网络兼职类诈骗

12月29日,张某报警称:12月28日张某在闲鱼上看到有人在卖手机,于是添加了对方的QQ号,然而在QQ聊天中对方却称手机不是在闲鱼网上卖,是在转转网上出售的,接着对方就发给张某一个二维码,张某用其微信扫码打开,看到那只手机的虚假售卖界面,因为界面和真实的转转网一样,张某信以为真,在该页面拍下了手机,用微信支付了2800元。之后张某下载了转转网APP,登录后却发现看不到自己的购买记录,于是去问对方,但是对方不回张某消息,当时的二维码也扫不出了,张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共计2800元。

警方提醒

凡是要求提供银行短信验证码、银行卡转账、平台贷款的都是骗子,网络购物,要官方网站交易,严禁线下付款。

2、网络贷款类诈骗

12月31日,丁某报警称:12月30日,丁某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提供网络贷款的短信,由于丁某正有贷款需求,便点击了短信中的网址链接,下载安装并注册了一款名为“一诺小贷”的APP。但是在放款时,APP平台却提示丁某需要加群,按照群里相关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操作放款的相关事宜。之后丁某就在群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转了一笔“流水费”,之后该群里另一名工作人员称丁某刚才的操作失误,需要再转账,丁某便按照对方提供的账号再次转款。但在转款后对方告知可以退还之前操作失误的款项,需要丁某向对方输入银行卡号。丁某输入后,却被对方自己输入的卡号存在错误,需要交纳解冻费。丁某就再次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款,很快就又被对方告知需要再支付“保证金”,丁某此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损失共计20000元。

12月31日,章某报警称:12月30日,章某在百度上搜索到一假的网络贷款广告,于是主动跟假的网贷客服添加好友,对方要求章某提供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等信息,然后对方伪造了贷款合同要求章某签字。章某签字后,对方称可以贷款五万元,但要刷50%的流水,对方提供了银行卡号,并让章某提供了短信验证码,章某收到自己银行卡被扣一万元,问对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称不要急,然后对方将钱转回来了,然后再让章某转给对方,接下去对方又让章某转帐15000元刷流水,章某问对方50000元什么时候可以贷下来,对方又要章某交贷款手续费,章某发现被骗,损失25000元。

警方提醒

任何以交手续费、保证金、刷流水等各种费用均是诈骗,切不可提供短信验证码。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当面办理。尽可能远离网络贷款,防止受骗上当!

3、网络购物类诈骗

1月2日,赵某报警称:12月30日,赵某在“阿里巴巴”APP上看到一则电饭煲的信息,由于赵某正需要,由于平台上显示需要满500台一单,超过了赵某的实际需求,于是赵某便私下联系其平台工作人员。对方告知可以少批量发货,但是不能通过平台发货,钱款也需要另外直接打款给公司的对公账号。赵某便按照对方提供的对公账号汇款,但对方告知赵某网上显示该交易还在受理中,需要赵某在受理成功后截图发给对方进行确认。之后赵某按照对方提示发送了截图,对方告知第二天就能发货,发货后就会发送快递单号给赵某。可直到今日,对方仍未发送快递单号,赵某便想通过APP与对方联系却发现平台中的该店铺已经打不开了,此时赵某意识自己被骗,损失共计11200元。

警方提醒

凡是要求提供银行短信验证码、银行卡转账、平台贷款的都是骗子,网络购物,要官方网站交易,严禁线下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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