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办公室不可随便借用。
近日,一诈骗团伙借用银行的办公室,开出一张3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行骗,因诈骗行径暴露,该团伙除1人在逃外尽数落网。
3000万汇票送来银行核实
2014年3月21日下午,农业银行温县支行行长晁某办公室过来一位客人,此人手持一份由农业银行温县支行签发的一张3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原件、一份3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函复印件,向晁某核实是否属实。
经认真核查,晁某表示,“我行从未出具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及保兑保函,且保函上显示的我行印章及我本人的签名均为伪造的。”
由此,一出假借银行办公室开具承兑汇票的诈骗案被揭开。
判决书显示,1954年出生的李平系农民,初中文化,但其认识农业银行温县支行行长及办公室主任,也是诈骗案重要的牵线人。
2013年12月,被告人魏庭与赵备预谋后,利用购买来的的空白商业承兑汇票,拟带着债务人在农行温县支行现场核票并出具承兑汇票保兑保函,以此让债务人相信汇票真实有效。
开价30万借用行长办公室
为成功实施票据诈骗,需要想办法借用温县农行行长办公室。赵备遂打电话找到李平,提出想借用晁某行长的办公室,并让李平将晁某从办公室支出去,事成之后给30万元好处。
李平供述,“我当时就意识到他们想借用办公室冒充银行行长骗别人钱,我说办不成。他们又让我借用农业银行办公室主任段某的办公室,想办法把段某支出房间,事成之后给我15万元好处费,其实我心里清楚他们还是想借用银行办公室冒充银行行长骗别人钱,我就先让他把15万元给了我,然后我才办事。”
据温县农行办公室主任段某回忆,“某天,李平一个人来到我的办公室和我闲聊了几句,过几分钟赵备和一个40岁左右的人进入我的办公室,接着李平将我喊到旁边信贷室说有事情和说,就这样聊了有十几分钟。”
在相互配合下,一起诈骗案悄然在银行内部办公室上演,直至文章开头一幕出现。
事实上,魏庭等人此前就有过诈骗前科。判决书中显示,1998年12月,魏庭以同样的手段在新郑市实施票据诈骗案,曾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另外,赵备也曾因交通肇事罪被温县人民法院判过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庭、赵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购买他人商业承兑汇票、虚构交易合同开具无资金保证的汇票,进行诈骗活动,被告人李平明知实施诈骗活动,仍为二人提供帮助,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票据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本案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河南温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魏庭、赵备、李平三人判处有期徒刑5-7年,并处罚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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