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地公积金政策有变动 看看有没有你家乡!

转载 凤凰网安徽综合  2019-12-23 13:04  阅读 940 次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至少已有74城在公积金政策上进行调整。

调整方向有紧有松

2019年以来,多城通过下调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商转公”贷款等方式进行政策收紧。

“商转公”贷款业务方面,厦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厦门市实际情况,自7月1日起将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淮南则在今年降低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同时,也暂停了“商转公”业务及市中心异地贷款业务。

保障刚需,服务民生

2019年以来,各地在公积金政策调整上,多以保障刚需和改善型需求为主,调整方向涉及放宽公积金贷款年限、加大力度支持公积金租房提取、限制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等。

在支持以公积金支付房租方面,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2019年以来,深圳、合肥、南京、哈尔滨、芜湖、南通、达州等市都发布了相应的新规

合肥规定,从11月1日起,本市无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至12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合计提高至24000元。

简化材料,办理更便捷

在2019年,多地在推进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便捷化上下大功夫。

黄山规定,今后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作出书面承诺,无需再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取消这项报告后每年约为缴存职工减少资金支出240万元,对切实减轻职工负担有着重要意义。

违规提取、失信行为将受惩戒

早在2018年5月份,住建部等四部门就联合发文,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官方指出,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一些城市在2019年继续出台新规,对这些行为“亮剑”。

以蚌埠为例,该市明确规定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违规申请贷款的缴存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套取资金的,限期退回套取全额资金,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贷款资格5年。

下面这一张表

汇总了2019年来各地公积金政策

涉及到安徽省多地,包括合肥、马鞍山、淮南、黄山、芜湖、铜陵、蚌埠、宿州、淮北。

(来源:综合江淮晨报、中新网、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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