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当好资本市场新兵 上交所给科创板公司掌门开课

转载 上海证券报  2019-12-18 12:07  阅读 643 次

改革出题目,高质量著文章。“深改12条”点题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帮助实控人等“关键主体”树立正确的信披观、治理观、发展观,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资本市场的新兵,科创板上市公司如何著好高质量发展之作,上交所给已上市的科创公司掌门人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资本市场课”。

12月2日,上交所举办第1期科创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专题培训,现场云集了160多位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及财务总监等“关键主体”。本次培训主要围绕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愿景、变化、责任,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媒体生态和价值等热点问题展开。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曹勇、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并购女王”刘晓丹等重量级嘉宾齐聚一堂,共同为科创板公司高质量发展“引路”、“支招”。

科创板高质量发展“四步走”

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的规范运作中、经营发展中起到谋大局、定方向的作用。科创板公司中集聚了很多技术专家、管理专家,但资本市场是全新事物,公司走上资本市场也是走向一个新的平台,对于上市公司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曹勇开门见山,向科创板公司提出四点要求:抓机遇、担责任、促规范、防风险。

曹勇认为,企业上市之后,公开也是一种生产力,规范也是生产力,大家扛起的不仅仅是企业发展责任,而是整个满满的社会责任。希望科创板公司抓住上市的机遇,抓住市场对其的信任,把企业发展得更好。

“企业上市之后,面对的不仅是企业责任,也有公众责任。后者就要求我们必须把股东和社会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科创企业面临的市场约束,市场沉甸甸的责任,正是来源于市场对于科创板的期待。”曹勇希望“关键主体”能够勇担责任,坚守科创板定位,带领企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在曹勇看来,规范带来的不仅仅是发展的机遇,也是防风险的关键。在上市发展过程中,其他板块中曾经出现一些乱象,有的上市公司没有真实地披露信息,有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实控人甚至将手伸向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有的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资本市场是个公开的市场,这种规范就是对企业沉甸甸的要求。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规范,市场的约束是越来越强。好的企业可能保持良好的增长,但是差的企业会受到市场的约束。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给企业提供了机遇,这种机遇在于很多制度上的创新。科创板强调市场化地选择、市场化地培育企业,当企业接受不了这种市场考验时,会有市场化退出,这种市场化退出,就源于市场约束。

曹勇给科创板的“关键主体”们提了个醒:防风险,第一要专注主业;第二要内部做到良好的内控和风控;第三要灵活运用资本市场的各项工具,资本市场带给科创企业的机遇是无穷的,希望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得到良好发展。

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是注册制改革的基本要求。“需要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基本要求,贯穿在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定价、上市后的持续监管等不同层面,贯穿于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全过程。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持续监管,科创板上市企业质量的提高,首先要以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为基础。”上交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在专题讲座中,强调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科创公司上市之后要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之后,科创企业成为了公众公司。身份转换之后,就会涉及更广泛的投资者,涉及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涉及更广泛的市场主体的关注,涉及更广泛的舆论监督。“公众”公司的一个重要的义务,就是持续信息披露,这是评判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重要维度。

他强调,“上市公司要远离急功近利、赚快钱的资本运作,远离违法违规赚不义之财的资本运作。这种资本运作很多,违规担保、利益输送、发布题材、炒作股价甚至赤膊上阵侵占资金。在注册制下,违法违规成本不断提升、投资者赔偿更加充分的市场环境中,这些行径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什么要严格持续信息披露?对科创公司而言,持续信息披露一是为别人,为公司股东,为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决定他们是不是买卖公司股票,是不是成为公司股东,是不是参与内部治理。同时,上市之后还要接受证监会、地方证监局、交易所等在内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二是为自己,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不仅是义务和责任,也是上市之后依法正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和正确方式。

此外,信息披露有很多具体要求,专业性、实务性很强,科创板公司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有效性、重大性、公平性。“光合规还不行,怎么充分、简明、可理解,要下功夫。科创企业技术先进性强,将来怎么用简明可理解的方式,准确表达经营、产品、业务,成为投资者决策判断的依据,这一点很重要。”卢文道解释了信息披露有效性。

注册制下“关键主体”被紧盯

要保障科创板行稳致远,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必须要答好信息披露这个“十分重要的一题”。如何破题?还需要紧盯“关键主体”、抓住“关键少数”,明确他们在上市企业规范发展中的责任。

谁是“关键主体”?即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对“关键主体”而言,权利就是责任,有权利,必须监督。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督,是配套制度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要害”。这意味着,一旦关键少数发生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注册制下要承担更高的成本。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离不开这些“关键主题”发挥作用。上交所指出,科创板是有使命的,登陆科创板的企业是有初心的,企业应当专注主营业务和技术创新,利用好资本市场。简言之,科创企业上市之后,仍然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提高核心技术水平,让科技创新成为驱动企业做大做强的主要动力。只有这样,才能持续提升公司质量,也才有可能在5年、10年后长成资本市场的“参天大树”“定海神针”。

用科创板经验助力高质量发展

近期,《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已在证监会系统内部印发。行动计划具体提出了七方面重点工作,包括: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督促“关键少数”勤勉尽责,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广科创板经验,统筹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坚持退市常态化,坚决出清劣质资源;解决突出问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强化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优化发展、中介、舆论、文化等四大生态,形成全社会合力等。

有资本市场研究专家指出,制定行动计划意味着决策层从整体和全局的高度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视和规划,其中的七方面工作部署涵盖了上市公司监管的各个领域。而最重要的着力点应放在做精、做细、做严信息披露监管,切实提高披露的有效性上。

根据行动计划,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发挥相关部门合力,探索建立财务信息综合监管格局,防范虚假披露。同时简化披露规则,开展分行业、差异化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真实性,强调通俗易懂。

可以预见,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将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提供有益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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